全球碳價規模已達530億美元 無論價量都有漲幅空間
為了避免溫度升幅超過2°C所引發的全球性氣候災難,世界各地的溫室氣體排放者,都須在總體減量控管的大前提之下,依循「汙染者付費」原則,各自承擔溫室氣體排放所對應的環境成本。
目前國際認定應受管制的人為排放之溫室氣體包含:二氧化碳(CO₂)、甲烷(CH4)、氧化亞氮(N₂O),以及氟化氣體(F-gases,如HFCs、SF6、CFCs)等氣體項目,在這些受管制的氣體項目中,由於二氧化碳在大氣中的占比最多,且對地球百年溫度增幅的影響顯著,因此國際間的溫室氣體計量單位,常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表示,而每噸二氧化碳當量所對應的價格,即是「碳價」。
一般來說,常被視作碳價錨定依據的來源有兩種:碳稅(Carbon Tax)和碳交易(Carbon Trade)。兩者的差異在於,碳稅的碳價格由政府決定,碳交易的價格則由市場決定。
據世界銀行最新(2021)的全球碳價現況與趨勢報告指出,由於歐盟碳交易價格的漲幅,全球2020年的碳價收入已達530億美元規模,較前一年(2019)相比多出了80億美元。然而,若要回應避免溫度升幅超過2°C的全球氣候目標,不但全球碳價標準仍有漲幅空間,未來被納入碳價管制範疇的溫室氣體排放源也將持續增加。
碳稅,以量制價的運作模式,是社會相對熟悉的政策工具
若和減碳目標搭配得宜,不失為一種有效的舉措
一個人呼吸空氣的權益,並不會因為另一個人的呼吸而喪失,且一個人呼吸空氣的能力也無法輕易被排除,基於以上兩點,空氣被視為一種公共財,而為了維護公共的空氣品質,政府可以採取的作法之一,便是立法向碳排行為者徵收排碳汙染稅,藉此達到以價制量、減少環境空氣受碳排汙染,促進公共利益的政策目標。
這種透過徵稅手段達到以價制量的方式,是社會相對熟悉且容易理解的作法。世界銀行統計數據顯示,全球已有35項碳稅制度被立法實施,涉及27國,估計涵蓋全球21%的碳排放量;未來隨著各國政府對氣候議題的重視程度提高,世界各國對於碳稅的觀念和做法也會越來越熟悉,全球被碳稅納管的碳排放量預期將可快速提高。
碳稅之外,台灣近期立法推動更快的是「碳費」,類比台灣社會熟悉的「菸捐」和「菸稅」,台灣的「碳費」和「碳稅」也是兩個分別來自不同政府單位的徵收科目,但對碳排放者來說,「碳費」和「碳稅」都同樣是一種以價制量的政策工具,同時也是台灣排碳成本的價格信號。
- 碳稅:由財政部於稅法明定碳稅的稅額、稅基和稅收分配辦法。目前尚在討論。
- 碳費:由環保署提出,延續水汙費、空汙費的形式,預期在今年(2021)送交行政院審議,將《溫管法》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初期費額參考新加坡標準,訂為每噸新台幣100元,未來可視碳排管制目標調整,首波課徵對象預期是製造業290家年排碳量超過250萬公噸的排碳大戶,但不排除擴增至服務業或住家排碳大戶的可能性。
碳稅若能妥善地與總體減排目標搭配,就能發揮一定的效力。但碳稅價格是由政策立法決定的,而立法及後續修法的過程,除了涉及官員、反映民意的政黨之外,也需要來自不同領域的學者、專家和利害關係人等多方長時間的討論;充分溝通有助於社會共識的形成,卻也可能導致碳稅價格來不及跟上市場外部環境的變化,使得碳稅以價制量驅使市場減排的力道隨著時間日益轉弱。
此外,如果社會群體對於長期減碳的目標缺乏共識基礎,無法為市場建立長期一致的溫室氣體總量減排方向,則碳稅對於排碳行為者的碳排放管制效應,也很可能不及解決全球氣候變遷威脅所需的減排效力。
即使各國碳稅價格仍有分歧,在碳關稅的影響下皆有調漲壓力
除了國內民眾對於碳價有不同看法之外,國家與國家之間也會基於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產業結構、人口資源、政治輿情壓力等種種因素,設有不同的碳稅標準和徵收對象。截至2021年4月的世界銀行統計資料,全球碳稅價格最高的國家是瑞典,一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碳價是137美元,但絕大多數的國家碳稅價格卻小於50美元,低於20美元的國家也不在少數,如:日本、新加坡等。
各國之間懸殊的碳稅價差,導致高碳排企業可藉由轉移國籍或供應鏈、工廠據點等方式,躲避原應背負的減排責任,然而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過量所導致的氣候威脅卻是不受國土疆界侷限的。
鑑此,歐盟提出俗稱碳關稅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做法,除了可藉由管控欲進入歐盟境內銷售的海外高碳排產品,將境外生產所需承擔的排碳成本拉近至歐盟境內標準之外,也能加大各國政府設定境內碳價,及推行碳稅、碳交易等相關措施的壓力。
目前國際間針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回應,雖然還未完全脫離質疑歐盟以氣候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的立場,但也承認需要各大排放國共同努力,才能解決全球氣候威脅問題。
2020年12月日本經產省在其發布的綠色成長策略中,明文寫道將規劃日本碳邊境調整機制並願意與立場相同的國家合作,而更具影響力的美國則有民主黨議員在2021年7月提出涵蓋境內企業排碳規範及貿易管控的《公平轉型和競爭法案》(Fair Transition and Competition Act of 2021)。
此外,國際貨幣基金(IMF)也在2021年6月底提出倡議:G20成員應仿照當前正在談判的跨境稅收最低稅率作法,擬定國際最低碳價,並將價格水平分別錨定在:發達經濟體75美元、高收入新興市場經濟體50美元,及新興市場經濟體25美元等水準。
以上種種發展,預期將使得全球碳價水準,隨著國際貿易的相互約束和競爭而逐步上漲。台灣作為全球供應鏈的一環,出口貿易高佔全年經濟生產毛額的6成以上,對於世界各國為了減碳所採行各項政策措施不能不留心注意。 台達秉持著節能、環保、愛地球的企業理念,始終以堅實的技術實績為各路夥伴解決問題,致力為全球客戶提供高效控能的產品元件、設備系統與解決方案,以協助客戶順利邁向零碳之路,為全球減碳及氣候議題做出具體貢獻。
延伸閱讀:
資料來源:
- 污染者付費原則
- 從巴黎協議看全球氣候變遷議題走向
- 溫管法納碳費 3月預告
- 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1
- IMF擴大全球碳訂價機制倡議
- KPMG Legislative update: Proposal for border carbon adjustment tariff